本招标项目为湖南邮政国际部安检机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THZB-YZ-202010),
1、项目名称:湖南邮政国际部安检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THZB-YZ-202010
3、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台) |
招标控制单价(万元) |
招标控制总价(万元) |
立式安检机(型号一) |
1 |
35 |
35 |
龙门式安检机(型号二) |
2 |
60 |
120 |
合计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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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
3.2交货及安装:15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因政府复工管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滞后,双方互相免责。
3.3交货
3.4质保期:q本项目产品质保期为 24 个月,从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招标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3.5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安检机设备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3.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三证或五证合一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招标内容,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与机电安装能力;
4.2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4.2.1提交2020年5月—2020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4.2.2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税收代办协议和提交2020年5月—2020年10月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代为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2.3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3提交与本项目相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4.3.1提交2020年5月—2020年10月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4.3.2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2020年5月—2020年10月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收据复印件);
4.3.3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4信誉要求:
4.4.1企业经营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连续亏损,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4.2履约情况要求:2017年至今没有欺诈、违约、违法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4.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违法转包。
5、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开标时间和
8、投标保证金: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 户 名: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长沙人民东路支行
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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