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通用工艺设备包二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通用工艺设备包二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浙江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0625-204020006024 | 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通用工艺设备包二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 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按2020年11月1日计),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并提供证书(有效期内)。
(4)、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承接过中国大陆规模20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相同规模饮用净水厂且单个合同金额≥ 2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按合同签订之日汇率计)成套工艺设备的工程业绩至少1个【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未标明厂规模的,需提供用户证明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业绩项目不予认可】。
(6)、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厂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为招标人提供良好、快捷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
(7)、对招标文件第一分册中注明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的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文件(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盖上有效的公章,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和证明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如未按此要求提供,则被视为不能满足要求。投标人不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将导致废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0-12-10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0-12-17
招标文件售价:¥800/$120
其他说明:(1)购买标书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7日,每天9: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或120美元;若需邮购,每份另加邮资60元人民币(国内)或40美元(国外),售后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