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凉电厂灰场综合治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6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平凉电厂灰场综合治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两项及以上灰场治理工程或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类似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封皮、签字页、联系人以及能够证明其业绩相关内容等,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至少担任过一项及以上灰场治理工程或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类似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是否担任过相应要求的项目经理,视为无效);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11日09:00起至2020年12月1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