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热电厂2×300MW机组脱硫电石渣(2021年度)寄售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本项目因上一次公告期间购标家数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2×300MW机组项目脱硫系统电石渣粉年用量约5万吨。
2.2 交货期:2021年全年电石渣不间断供货,供货需满足生产需求
2.3交货地点: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3.2.2投标人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 2019年12月31日)须具有至少两份电石渣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10日9:00起至2020年12月16日17:00止。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敏盛达公司2021年市政水处理劳务派遣【重新招标】标人为 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盛达公司2021年市政水处理劳务派遣【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服务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招标范围及内容:2021年市政水处理工作计划使用临时性、替代性和辅助性劳务岗位17个,其中检修工6人、加药工4人、清污工4人、电工1人、焊工1人、门卫1人,实际使用人数可按生产需要进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一项劳务派遣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12月11日9:00时起至2020年12月17日17:00时止,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