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祖乍尾矿库扩容子坝堆筑工程(含辅助工程)招标公告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扩容子坝堆筑,环保应急泵站事故池及相关辅助设备,排渗设施采购及安装。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鱼祖乍尾矿库扩容子坝堆筑工程
2.1项目名称:鱼祖乍尾矿库扩容子坝堆筑工程
2.2项目类型: 工程
2.3项目概况:鱼祖乍尾矿库现使用第35级子坝,子坝顶平均标高1935.44m,堆积坝高84.44m,堆积外坡比1:5,子坝外坡比1:2;干滩顶基本与子坝顶平齐,坝长669.39m,顶宽4.29m。 目前干滩长约650m,库水位1930.60m,浸润线8~14.3m。尾矿库排洪系统、排渗设施、输送系统、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正常,堆积坝体稳定。目前库内干滩顶已基本与35子坝顶平齐,可开展子坝堆筑及相关辅助工程施工工作。
2.4项目地点:大姚县六苴镇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鱼祖乍尾矿库
2.5招标范围:扩容子坝堆筑,环保应急泵站事故池及相关辅助设备,排渗设施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鱼祖乍尾矿库扩容子坝堆筑工程(含辅助设施)方案设计。
2.6工期:本工程工期为65天(承包期限到期后合同无条件自动解除,招标人不给予中标人任何补偿,达到清退条件的按照清退条件进行清退,诺承包期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影响,承包期限自动顺延)。
工程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2.7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8工程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相关的工程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执行,一次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子坝堆筑工程、环保应急泵站事故池及相关辅助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排渗设施采购安装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具有项目管理经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管理过类似工程项目,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担任项目经理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从业人数的3%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3人为最低限,其中至少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5年以上尾矿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安全员);(提供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部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业人员稳定率不得低于75%;(提供承诺书)
3)安全生产业绩良好,近三年(2017年至今)未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质量事件。(提供承诺书)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为牵头投标单位及实施主体,排渗设施采购及安装施工单位为辅助单位,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并与其签订联合同投标协议,注明其相关的工作范围、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等,并双方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合同或者行政章,投标时需同时提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0-12-11 09:00至 2020-12-21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