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项目PC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同心兴隆风电项目PC总承包
1.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同心兴隆风电项目PC总承包的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同心兴隆。
本工程拟安装单机容量为3.4MW风力发电机组,核准装机规模为100MW。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场区:设备采购供货(除风力发电机组、塔筒、主变外)、吊装平台平整,检修道路、风机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升压站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电缆等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塔筒吊装与箱变的安装工程,机位点大部件卸货,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上述涉及的项目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2)新建110kV升压站: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除主变压器外)、场地平整、场内道路、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配合建设方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上述涉及的项目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3)完成本项目的专项验收(质检、安全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等)、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沉降观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4)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还包括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包括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包括施工供水的设计和施工,投标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方负责。
2.2 工期:
2021年10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
3.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5年(2015年11月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50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3.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且担任过1项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
3.6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7年至今)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近三年(2017-2019)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必须在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承诺按期通过电网验收、并网(详见招标文件)。
3.13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完成报名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招标机构报名信息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