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测科技有限公司液体颗粒计数仪采购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招标采购一台液体颗粒计数仪,用于硝酸、氢氟酸等电子化学器中微颗粒检测和洁净用品中发尘量检测。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主要设备:液体颗粒计数仪1台,设备由检测器单元、采样器单元、控制及数据输出单元三部份组成,腐蚀性液体(硝酸、氢氟酸)检测应用配置;
(2)专用工器具:维修保养专用工具包一套(含内六角扳手,一字螺丝刀,十字螺丝刀,开口扳手,小活动扳手等)。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3.2主要工作内容
(1)所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设备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3)现场安装和调试、试运行;
(4)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对设备的完整性负责;
(5)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现场服务;
(6)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20号,青海芯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实验楼(由新能源分公司北门进入),合同签订后,90天内货到现场。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液体颗粒计数仪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液体颗粒计数仪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产品仅接受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一方参与投标;若生产企业和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仅接受生产企业的投标;若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授权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时,则仅接受最先报名的代理企业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所投标品牌同类产品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至少3台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投标品牌生产企业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8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