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港皮带机驱动站围挡抑尘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曹妃甸工业区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港区内
2.2 项目规模:曹妃甸港皮带机驱动站围挡抑尘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对15个皮带机驱动站和T12、T13机房区域驱动站加设围档和抑尘设施,分两部分:(1)续建工程堆场南侧防风网外侧道路沿线的BD6.8.9、BQ5.6.8、BDQ1等7个驱动站;(2)码头皮带机驱动站抑BM1~8等8个驱动站及机房区域T1、T12和T13驱动站沿路外侧加设围挡。
2.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额:773万元。
2.4 招标范围:
(1)续建工程堆场南侧防风网外侧道路沿线的BD6.8.9、BQ5.6.8、BDQ1等7个驱动站。包括施工图、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保证顺利实施和使用的其他辅助工程,如驱动站原有临时围档拆除、周边清理以及喷淋设备设施的调试、试运行、相关人员培训等。
(2)码头皮带机驱动站抑BM1~8等8个驱动站及机房区域T1、T12和T13驱动站沿路外侧加设围挡。包括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施工图审查及完善施工图,按施工图、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组织实施,以及为保证顺利实施和使用的其他辅助工程,如驱动站原有临时围档拆除、周边清理以及喷淋设备设施的调试、试运行、相关人员培训等。
2.5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码头钢结构安装或喷淋系统安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提供2020年6月(可含6月)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且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最低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安全C本);并提供2020年6月(可含6月)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1日15时至2020年12月16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