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2020年中和镇刘堡村一事一议水泥路工程已由梅河口市财政局以梅财乡指[2020]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梅河口市中和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2020年中和镇刘堡村一事一议水泥路工程。
2.2 项目概况:中和镇刘堡村水泥路工程。
2.3招标范围:
中和镇刘堡村水泥路建设(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5月29日,共计130日历天;
2.5项目地点:梅河口市中和镇;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列入信用中国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 [2018]12号文件、 [2019]11号文件、 [2019]28号、 [2019]82号文件)。
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满足《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 〔2018〕27号文件)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定。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开标时凭纸质回执(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3.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