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梨园发电分公司智能综合监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6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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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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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园水电站智能综合监视系统建设项目 |
(1)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原有系统的拆除、原有摄像机的接入等; (2)新增厂房区域、大坝区域、尾水区域高清摄像头监控点,布线接入数字监控系统,更换原部分摄像头为高清数字摄像头,移动部分现有摄像头位置; (3)改造现有GIS室、通信室、计算机室、继电保护室、安装间门禁共5套,并与视频监控系统数据对接,实现门禁联动监控; (4)通信机房、继电保护室、计算机室、蓄电池室、机旁盘室环境监测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采集设备19套,并与视频监控系统数据对接,实现环境监测联动监控; (5)实现视频监控系统和计算机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数据对接,进行报警联动。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梨园水电站智能综合监视系统建设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内容。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证明材料(事业单位除外)。
2.投标人必须是视频监控系统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具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能力的厂家授权代理商(提供授权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6~2018或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业绩要求:近5年承担过2个及以上装机容量大于1000MW大型水电站的视频监控系统的综合智能建设项目。(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要求:近5年承担或主要参与过2个及以上同类综合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工作项目(提供合同、角色等证明材料)。
6.项目设备需满足信息网络安全要求,设备厂商需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VD)一级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将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2-11 09:00到2020-12-1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2-11 09:00到2020-12-1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