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一氧化铝厂熟料窑烟气脱硝环保项目(标段一:脱硝系统)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地点: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
2.4招标内容:
2.4.1工程范围:
第一氧化铝厂熟料窑烟气脱硝环保项目所涉及到的项目方案策划、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含非标设备)设计、设备选型、所有设备的采购和供应、所有材料采购与供应、工艺管道及其附件的供应、电气仪表的供应、设备及原材物料的运输、调试、试验及检查、启动试运、与招标人共同完成负荷试车及达产达标到考核验收、功能考核及交接、以及项目保修、配合项目总部验收、配合项目后评价和审计,配合完成手续报批工作。上述遗漏未包含、招标人未明确指定的部分,但同时该部分又是本项目改造内容不可或缺的,亦包含在本招标范围内,确保整个项目的完整性。投标人从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向招标人总负责。项目设计亦包含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并负责通过审查。根据需要编制消防设计专篇或配合消防验收有关设计文件。自控部分DCS系统信号及控制系统预留通讯到大窑主控室的标准接口及卡件,包括各种供电电缆、自控通讯电缆、电缆桥架、就地箱柜等。主要设计及供货内容(参考初步设计)包括:
(1)SCR反应系统:包括SCR反应器及吹灰系统、喷氨系统等。
每台熟料窑各配置1台SCR反应器,反应器应配备流场优化装置、整流装置、催化剂的支撑及密封装置、催化剂吊装和处理所需的装置、配置氨逃逸检测装置等。催化剂设置为4层,采用3+1方式布置,最上层为预留层。在反应器的入口、各层催化剂出口、反应器出口等位置设置足够数量的烟气取样孔,并在必要位置设置检修平台。脱硝装置入口新安装CEMS装置,出口可利用现有烟囱CEMS装置引接信号,SCR反应器布置位置需考虑现场现有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通道及安全距离。
(2)尿素储存溶解系统
6套熟料窑SCR脱硝装置共用1套尿素储存溶解系统,尿素溶液用量缓冲时间不低于6 天。
(3)催化剂离线解析系统
6套熟料窑SCR脱硝装置共设置3套催化剂离线解析系统,其中1#/2#SCR脱硝装置共用1套催化剂离线解析系统,3#/4#SCR脱硝装置共用1套催化剂离线解析系统,5#、6#SCR脱硝装置用1套催化剂离线解析系统。建设热风炉至每台熟料窑收尘器烟气进口热风管道。
(4)尿素催化水解制氨系统
包括尿素溶液循环装置、氨气调节模块、催化水解反应器模块(一用一备)、减温减压装置(一用一备)、疏水箱、疏水泵及水解系统内所有必要的管道、阀门、电伴热、仪表等。
(5)烟气系统
烟气系统是指从电收尘器出口膨胀节至SCR反应器本体入口、SCR反应器本体出口至尾排风机、尾排风机至烟囱之间的连接烟道,并包含烟道导流板、烟道支吊架、人孔门、膨胀节及档板门等所有部件。
(6)辅助设施
电气系统(含高压柜改造)、煤气管路、入口烟气CEMS检测、自动控制、压缩空气系统、给水排水、暖通、消防。高压6KV系统动力电缆采用ZRC-YJLV22型电缆、低压380V系统动力电缆采用YJV型电缆。
2.4.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3 工程边界
1、电气系统:招标人指定需要改造的8台6KV配电室高压柜位置,单台高压柜改造的内容有-1刀、微机保护装置、电流互感器、五防,微机保护装置需要通讯至该配电室计算机后台;
2、给排水系统:给排水系统包括循环水、生活水、除盐水及污水等,招标人指定水源位置(距现场150米以内)。生活废水排放部分由招标人指定位置(距现场150米以内)。
3、蒸汽系统:招标人指定蒸汽管道接入位置(距现场150米以内)。蒸汽接口位置处蒸汽压力约0.7MPa、温度约250℃。
4、煤气管道:招标人指定焦炉煤气管道接入位置(距现场500米以内)。
5、烟道:以收尘器出口伸缩节(不含伸缩节)为界;
6、其他未说明部分全部包含在投标人本工程范围内。
2.4.4改造需要满足的要求:
(1) 本次脱硝改造,脱硝装置正常运行后熟料窑烟气NOx排放浓度满足低于50mg/Nm3(标况、干基、实际氧)排放标准、NH3(逃逸)≤3ppm,在熟料窑任何负荷范围内,SO2/SO3转化率小于1%;脱硝系统应能持续稳定的与熟料窑同步运行,适应性好,并不影响熟料窑产能;设备布置中要充分考虑现场条件;
(2) 6套脱硝系统及配套设施采用一套DCS集中控制,DCS选型与熟料窑主控DCS系统升级选型一致(品牌为国内一线品牌),并能实现互连互通功能;
(3) 承保人供货范围内系统阻力(包括但不限于烟道及脱硝反应器在内的全程总阻力)应不大于1200Pa,每超过100Pa时,扣罚10万元,承包方并负责恢复正常系统阻力;
(4) 改造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熟料窑开停窑特殊工况(电收尘不能运行),确保熟料窑开、停窑过程不对脱硝装置的运行产生影响。
(5) 系统进行保温处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6) 各配电及操作控制设备均按照安全、可靠、节能、先进、备品备件统一的原则进行选型。
(7) 电气消防设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配置必要的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
(8) 熟料窑烟气脱硝环保改造施工过程中,若对周围设施有损坏的,在改造工作结束后予以恢复到原状。
(9) 熟料窑烟气脱硝环保项目脱硝装置及现场建筑物外观颜色要符合中铝视觉识别系统;
(10)投标方采用的主要设备品牌应满足招标方“主要设备要求”(见第五章第一节第5条),并尽量与现场现有设备保持一致。
(11)室外钢结构设计防腐涂装漆膜厚度满足防腐保护层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5年标准要求。
2.5技术路线:
熟料窑脱硝系统技术路线拟采用低温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拟采用氨气作为脱硝还原剂(尿素催化水解制氨工艺)。实现NOx排放达到超低排放要求(NOx≤50mg/Nm3)。
2.6工期:
合同签订后8个月(其中第1、2个月为设计工期,第3~8个月为供货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3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供大气污染治理(低温SCR技术)EP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工况单台烟气处理量≥400000m3/h),并具有已完成至少1台低温SCR脱硝项目,且运行时项目出口NOx≤50mg/Nm3(以第三方监测验收报告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2018年至2019年总体保持盈利,并提供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设计经理应具有低温SCR脱硝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12个月内未发生1次及以上安全工亡事故,并提供承诺函;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需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双方协商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0-12-17 09:00:00至 2020-12-24 16:00: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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