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西宁铁监理咨询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咨询电话18811547188,现进行公开招标。由于第一次公告时间截止,本项目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其进行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不分包:综合办公系统平台1宗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南宁局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平台 | 宗 | 1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
2 | 操作系统 | 套 | 10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
3 | 操作系统 | 套 | 50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
4 | 数据库系统 | 套 | 1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
5 | 数据库代理 | 套 | 3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
6 | 数据库系统 | 套 | 12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
7 | 电子印章系统 | 套 | 1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
8 | 证书服务 | 年 | 3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
9 | PageOffice文件解析中间件(企业版) | 套 | 2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
10 | 企业级报表工具 | 套 | 1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
11 | APP开发者服务 | 年 | 3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
12 | 语音、短信接口 | 年 | 3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
13 | 国铁集团安全平台接口 | 宗 | 1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
14 | 数据库服务 | 宗 | 1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
15 | 平板电脑 | 台 | 30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提供2018年或2019年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因成立时间较短,无法提供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经营范围含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
6.投标人须具有铁路信息系统集成实施业绩(要求提供2018年以来复印件至少1份)
7.投标人须取得数据库系统(Oracle 11g/12C)制造商有效授权证明。
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
2.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请将以下3份报名资料同时发
3.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宁铁代物招〔2020〕170号+投标单位名称。(注意: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不需要
4.对报名资料齐全并按指定账户缴纳标书工本费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售《招标文件》。未
5.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按照《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关系及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与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信用评价管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
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
单位
开户
注意事项:1.只接受公对公账户转账(汇款时用途栏须填写“宁铁代物招〔2020〕170号标书工本费”),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等其它方式缴款,不接受帐号或户名错误的转帐(并且不保证协助查帐或办理退款事宜)。2.网银转账不通的,建议到银行柜台办理。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日期: 2020年12月14日
附表1: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 综合办公系统平台采购
(招标编号:宁铁代物招〔2020〕170号)
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