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第一批集中长协采购脱硝催化剂二次招标公告
1.1 工程名称:集团脱硝催化剂集中采购
1.2 标的名称:脱硝催化剂 、
1.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4 建设地点:各项目现场
1.5 建设规模:200MW~1000MW
1.6 计划工期:各项目设计参数提供后的 15 个自然日
1.7 工程简介:本次催化剂招标为集团脱硝催化剂集中招标,所需催化剂是遵循国家环保法规中氮氧化物限制排放标准,结合集团各电厂二年期实际需求的总量预估,组织的蜂窝式及平板式脱硝催化剂物资招标。
1.8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公司所属企业在建及投产项目 2020-2022 年度蜂窝式及平板式脱硝催化剂公开招标,授予一个中标候选人。采取统招分签的模式,中标候选人分别与公司所属基层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本次招标要求催化剂化学寿命24000 小时的使用保证,三年的质保期。招标的催化剂总量预估为 18000m³,其中:蜂窝式催化剂 1800m³、平板式催化剂 16200m³。无论蜂窝或板式,采购方均不承诺执行期最终的实际需求一定能达到约定的数量。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2 投标人须具备招标货物的制造能力,及所有产品的供应能力。以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及产品、原材料和其他在役催化剂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3 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检测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6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2.7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2.11 供货业绩:(需同时满足)
(1) 蜂窝或板式:1000MW 机组不少于 6 台, 并提供投运满 2 年以上的不少于 2 台的用户证明;
(2) 蜂窝或板式:600MW 机组不少于 10 台,并提供投运满 3 年以上的不少于 4 台的用户证明。
2.12 需提供国际级或国家级脱硝催化剂全范围监测能力认证。
2.13 投标人需具备国际权威认证机构或者国家级认可机构(CNAS 或 CMA)认定或授权的催化剂全范围检测试验能力,能够依据脱硝催化剂检测电力行业标准DL/T 1286—2013《火电厂烟气脱硝催化剂检测技术规范》、GB/T 31590-2015《烟气脱硝催化剂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完成提供产品、加/换装共存催化剂的各项检测工作。
2.14 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国内设厂的投标人须提供清晰的技术来源说明或自有技术说明文件。
3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