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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石灰石寄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日期:2020-12-15     浏览:0    
核心提示: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石灰石寄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1. 招标条件内蒙古和林发电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石灰石寄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石灰石寄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脱硫工艺系统: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拥有2×660MW燃煤发电机组,两台机组于2019年建成投产,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

考虑到石灰石品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脱硫系统效率和生产成本的高低。为了采购合格的石灰石,以提高浆液品质,保证脱硫系统效率,不但完成减排任务,还要降低生产成本。按照有关物资采购规定进行石灰石的采购工作。

2.2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石灰石采购量140000吨,最终按供货量据实结算。

2.3交货地点: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4交货期:计划2021年1月1日 开始供货,至2021年12月31日陆续供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今)1份300MW及以上电厂脱硫用石灰石供货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

3.2.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3.2.3投标人(包括代理商)必须出具生产厂家县级及以上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及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不低于8万吨;若为多个生产厂家(不超过三家)则生产规模总计不低于15万吨;(若采矿许可证书采矿规模以立方米为单位,则实际生产规模以立方米*2.5计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15日9:00 时起至2020年12月21日17:00时止。

获取方式: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项目 联系人:刘静 13681557910 


微信:花开花落13681557910


传真:010-51957412 


邮箱:2070897976@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


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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