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13002-20033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水电公司鄂州市城东水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 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活性炭滤料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鄂州市城东水厂总规模20万m3/d,一次建成,取水水源为长江水,服务范围为鄂东新区(含顺丰物流园)、主城区部分及周边乡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配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取水泵房位于现有凤凰台取水泵房东侧空地,输配水管自西向东沿大堤外敷设,净水厂工程位于鄂州市城东新区菜园头村。取水工程包括:取水头部、取水泵房(含配电)等。输配水工程包括:原水输水管SP-T-EP涂塑复合钢管DN1600/1445m、净水配水管SP-T-EP涂塑复合钢管DN1200/1538m。净水厂工程包括:总配水井预臭氧接触池、折板反应平流沉淀池叠合清水池、翻板滤池反冲洗泵房及提升泵房、后臭氧接触池、臭氧制备间、生物活性炭吸附池、送水泵房及配电间、加药间、排泥水池及回收水池、污泥浓缩池、脱水车间、排水泵房、机修仓库、综合楼、食堂宿舍、大门传达室、净水厂电气及自控仪表工程和附属构筑物等。
合同类型为EPC项目。
合同金额(设计匡算)21891.3万元。
合同工期 暂定开工时间2018年10月15日(实际工作时间由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始时间为准),共计730日历天。
2、竞标范围:煤质柱状破碎活性炭滤料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活性炭滤料 | 煤质柱状破碎 | 1292.54m? | 不含装填,工程量以合同签订确认数量为准 |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提前一个月下正式(盖项目公章的纸质版或电子版扫面件)需求计划,按采购人要求按期交货,根据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必须是煤质柱状活性炭产品的制造商或同一集团下的全资子公司。制造商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必须持有政府行业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等),竞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以及招标产品的销售资质。如为煤质柱状活性炭产品的制造商同一集团下的全资子公司,则子公司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4000万元(含)以上,同一制造商或制造商同一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参与本次投标。
3)活性炭制造商(全资子公司对应的同集团制造商)应具有年产1.5万吨或以上的活性炭生产能力与规模(产能或产销证明)。
4)竞标响应人应具有5年或以上活性炭生产制造及销售历史,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8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响应人或其授权制造商近三年中至少有一年(以合同或凭证签订之日为准)的活性炭销售量不少于5000吨(提供销售合同或凭证复印件);响应人近三年中至少有一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有在国外或中国大陆地市级20万吨以上自来水厂的活性炭产品成功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5)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6)竞标人须能够提供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产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提供良好的供货保障服务措施;竞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竞标人及产品在近3年销售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附履约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竞标;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竞标。
8)竞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1日10: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