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包头第二热电厂2021年度尿素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第二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对包头第二热电厂2×200MW和2×300MW机组脱硝系统2021年所需尿素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脱硝系统尿素消耗量约为1.7㎏/吨煤,2021年全年连续运行消耗量不超过6700吨,投标方供货能力需最低满足此供应量。具体耗量以生产现场实际使用量为准。
招标内容:本次集中采购数量预估6700吨,供完为止。
2.1交货地点: 包头第二热电厂200MW、300MW机组尿素站。投标方负责装车、卸车、倒运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其间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及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所用尿素均按照招标方现场使用需求供货,投标方应充分考虑雨雪天封路、节假日生产厂家放假停产等可能影响招标方生产急需的因素,投标方必须在接到招标方供货通知24小时内供货到招标方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投标人非北方公司不良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16日9:00起至 2020年12月2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