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东华鲁海运有限公司船舶坞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山东华鲁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鲁公司”)船舶华鲁海2轮,船舶法定证书和船级证书将于2021年1月1日-3月19日进入中间检验窗口期,需安排船舶坞修和船舶证书检验,以保持船舶的适航、适货性。华鲁海1轮,船舶法定证书和船级证书将于2021年2月10日-5月10日进入换证检验窗口期,需安排船舶坞修和船舶证书检验,以保持船舶的适航、适货性。华鲁海2轮、华鲁海1轮此次招标即为华鲁海2轮、华鲁海1轮坞修工程。
范围:含上述2艘船舶坞修工程、甲板工程、轮机工程、电器工程、涂装等维修工程。
标包与标段划分:2艘船划分为2个标包,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号 船名 船舶隶属 建造厂家 船级 检修窗口期
1 HNZB2020-12-1085-01 华鲁海1 山东华鲁海运 连云港五洲船舶 CCS 2021-2-10到2021-5-10
2 HNZB2020-12-1085-02 华鲁海2 山东华鲁海运 浙江振宇船业 CCS 2021-1-1到2021-3-1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内容中所列船型相匹配的船坞。
3.2.2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3从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5个已完成的所列船型或以上吨位散货船检修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具体承包范围的关键页)。
说明: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即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17日9:00起至2020年12月24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