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0年度资产减值测试评估机构选聘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0年度资产减值测试评估机构选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 。
2.2 服务内容: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 (以下简称“公司”)须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现就评估机构的选聘进行招标,确定1家评估机构担任2020年度资产减值测试工作的评估机构,与其签署《 2020年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服务聘用合同》(以下简称“《聘用合同》”)
工作内容为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各测试主体进行减值测试,在公司要求的时限内,对每个测试主体出具正式减值测试报告。
2.3 工期:自订立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度资产减值测试评估工作完成为止。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公司被测试单位的业务类型主要为发电资产,预计进行减值测试的单位约36家,包括31家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2家长期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1家长期资产、1家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家长期应收款。位于江苏、北京、上海、山东、湖北、天津、江西、海南、河南、湖南、吉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省市。测试范围可能发生变动,具体以公司提供的减值测试单位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证券、矿权、土地、房地产评估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1)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国有电力企业资产减值测试服务的实施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实施证明);
(2)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大型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服务的实施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实施证明); 。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2020年12月16日15时起至2020 年12月21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 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