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8/15-QT-07)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
一、招标条件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 机组及热水炉2021年委托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12MW机组机、炉、电、燃、化、除尘等系统运营;2×40吨+1×65吨热水炉、28座换热站及配套管网委托运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8/15-QT-0701 |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 机组及热水炉2021年委托运营 | 2×12MW机组机、炉、电、燃、化、除尘等系统运营;2×40吨+1×65吨热水炉、28座换热站及配套管网委托运营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 机组及热水炉2021年委托运营】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火电厂或生物质热电厂主机或附属系统运行业绩不少于1个。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注: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2-17 10:30到2020-12-2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2-17 10:30到2020-12-23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