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10/044-20406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南方工程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项目部所需的粉煤灰,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PPP项目,全线位于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概算总投资128.49亿元(其中建安费72.17亿元),路线全长32.871公里,总体自西向东走向,起于台州温岭市大溪镇,途经了大溪、泽国、城北、新河、滨海五个乡镇和街道,终点位于沿海高速温岭北互通。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km/h,主线桥梁总长29307m/13座,主线高架桥8座,互通枢纽主线桥5座,隧道1750米/1座,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3处、预留互通1处、互通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必需的设施。该工程中水电四局负责实施K0+000~ k14+698,施工长度14.698公里,共包含互通枢纽 2 处,主线桥梁总长 11691m/6 座,主线高架桥 4 座,互通枢纽主线桥 2座,收费广场1处,设置流庆寺隧道 1 座,隧道左洞长 1672m,右洞长 1702m。
1.2温岭市古城路工程(东瓯路至104国道),为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干路,路线全长1.855公里,道路宽度35. 5米,设计速度60km/h。路线与温岭联络线项目共线,沿规划线位自西向东走向,经新南岙村、下山后村、桥里村和沈岙村,终点位于与104 国道塘岭至吕岙公路交叉位置处,全线设置大桥126米/1座,中桥69米/1座。该工程均由中水电四局负责实施。
1.3温岭市牧长路工程,为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干路,路线全长9.046公里,道路宽度35.5米。全线设置大桥1464米/4座,中桥512米/11座、小桥16米/1座。该工程中水电四局负责实施k1+600~k7+938.5施工长度6.339公里。
2、招标范围:粉煤灰供应及其相关的装、卸和运等相关服务。
3、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散装粉煤灰 | Ⅰ级 | 吨 | 17961.7 | F类 |
2 | 散装粉煤灰 | Ⅱ级 | 吨 | 58225.9 | F类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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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1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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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中数量为设计图纸估算数量,仅作为招投标使用,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招标规格数量与实际使用规格数量有可能存在差异,最终以现场实际通知到货过磅并验收合格的规格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此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2020年12月-合同履约结束(合同工期预计3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
5、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中水电四局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项目指定拌合站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粉煤灰质量、理化性能需符合“第七章 技术规范”要求。
7、付款条件:每月供货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货款按照80%比例支付,结余部分累计至次月,按上述比例支付,以此类推。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截止未有质量问题,质保金将无息累计至当月付款总额中支付。特殊情况因甲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乙方同意给予一定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
8、本次招标要求招标响应总价(填入投标报价函及经济标报价总价中)要求为含税总价,税率为1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壹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或检验检测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贰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工程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经销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市政、建筑等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17年10月-2020年10月)的粉煤灰供货合同不少于 3份,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证明资料,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应具有较好的粉煤灰供应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及经验。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13%,为一票制结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8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集采平台”)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可采用平台在线支付或银行汇款等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项目部
收款单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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