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厂区安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厂区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2.2 规模: /
2.3 服务期: 预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负责公司生产区及厂前区治安、消防、门卫、巡逻。对出入人员、车辆及物资进行盘查询问,严防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预防车辆、财物从门卫外流被盗;同时,积极协助招标人做好内部治安管理和消防工作,确保招标人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2.4 标段划分: /
2.5 本次招标销售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
2.6 交货地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提供2项2018年1月1日-至今的安保服务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且合同业绩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承包范围页及签订时间页)。
3.2.3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8日09时起至2020年12月24日17时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