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 宿迁市 邮件处理中心(沭阳百盟)内部处理环节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WKSQ202012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 宿迁市 采购范围为全市经宿迁(沭阳百盟)邮件处理中心场地发运的邮件全流程处理(泗阳、泗洪后期路线调整的除外),含邮件信息接收、卸车、路向分拣、扫描装车、信息发送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全年转口邮件预计15976万件(其中总包439万袋,散件3390万件)。
1.2招标内容:
项目
项目编号:ZWKSQ202012100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服务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合同到期经采购方评估后,双方无异议,方可续展,续展次数不得超过2次。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分为淡季(淡季设月度日均最低保底量18万件,即月度内日均出口量不足18万件按18万件结算费用)、常量期和旺季三种价格,最高限价(元,含税)分别为:淡季[25万件(不含)以下]价格为:0.15元/件、1.04元/袋,常量期[高于25万件(含)低于40万件(不含)] 价格为:0.15元/件、1.08元/袋,旺季[40万件(含)以上] 价格为:0.15元/件、1.12元/袋。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以上分项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服务外包或劳务外包或业务外包,且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0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任一张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3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算)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7年-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前)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招标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终止合同的(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招标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中国邮政集团 宿迁市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集团 宿迁市 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12 月 21 日 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12月 25 日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
4.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 官网 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 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投标人未按要求
注: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沭阳百盟内部处理环节标书费”。
5. 招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招标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招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招标响应文件递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评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招标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未按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6.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及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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