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烟台电厂两台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初步勘察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预招标招标人为 烟台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烟台电厂两台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初步勘察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预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2.2 服务内容:1.编制并出版《 烟台发电厂两台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地质初步勘察报告》2.编制并出版《 烟台发电厂两台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编制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2)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报告》的内审及外审。(3)根据评审意见,修订并完成正式可研报告并出版。3.编制《 烟台发电厂两台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并对招标人在该项目向山东省发改核准审批过程中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工作。4.技术咨询、技术服务:(1)协助招标人完成对 烟台发电厂两台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工作。(2)完成评审过程中提出的各类问题、建议的回复及相关专题报告的技术部分。(3)提供技术咨询、总体协调等技术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初稿编制完成时间30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项目地质初步勘察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招标的项目履行通过 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招标的项目取得 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本项目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开工建设的批复;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四项燃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标的物页)。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从2020年12月18日9时起至2020年12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本项目为预招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