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JLBFOD-W103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副食品定点采购【重新招标】(招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8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12月25日16时3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8日14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8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大厦AC座1105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每日早9时00分至16时30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文件名为:xxx公司(xxx采购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原件方便提供的必须为原件,原件不方便提供的提供扫描复印件。
方式:可现场提供或邮寄;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4.食品经营或流通许可证等其他资质证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的营业网点(非办公和生活场所)或配货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8.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说明;
9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0.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1、此次提供的材料,需要真实有效,我部会将以上材料纳入商务标评判的重要依据。请各投标单位给予重视。2、以上材料如有不能提供的,需要提供情况说明,根据提供证明的合理性,我部有权取消企业购买标书资格。(报名涉及的相关材料请按以上顺序进行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每日早9时00分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三)发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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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