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中医医院外科综合楼中医特色二次装修工程(项目招标编号:GGZC2020-G2-50347-ZZGJ)第1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
现对桂平市中医医院外科综合楼中医特色二次装修工程(项目招标编号:GGZC2020-G2-50347-ZZGJ)作如下更改: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现更改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报名:网上报名。 六、关于建筑市场诚信卡使用的说明,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 》的要求,在开标环节,投标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核验;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投标企业或拟投入人员状态。如相关信息未处于有效状态或查询不通过,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七、原招标文件中关于诚信卡的相关约定,请遵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通知的规定执行。 八、原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企业近3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如有)、企业近3年(2017年至2019年)信誉实力一览表(如有)、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表、近3年(2017年至2019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如有)等”,现更改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企业近3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如有)、企业近3年信誉实力一览表(如有)、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表等”。 九、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1企业基本情况“(1)资质条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得15分;(满分15分)(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合同金额在600万或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一项得2分(满分4分)。(3)企业管理体系等情况:企业经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项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6分,缺一不得分”,现更改为“(1)资质条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得16分;(满分16分)(2)企业管理体系等情况:企业经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项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9分,缺一不得分”。 十、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评标基准价计算“(1)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总报价小于本项目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综合单价(暂估价、暂列金除外)必须小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现更改为“(1)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总报价小于或等于本项目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每个综合单价(暂估价、暂列金除外)必须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十一、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9时30分,现更改为“2021年01月08日9时00分”。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日期: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