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空气净化小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2-211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空气净化小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空气净化小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
3、标段划分及供货范围:包括高效空气净化小车、高效+碘吸附净化小车两种共计16台以及废滤芯塑料袋、热合钳等。配套滤芯包括高效空气过滤器芯、碘吸附空气过滤器芯。具体采购清单及参数规格参考《空气净化小车采购技术要求》。
4、交货进度: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说明:1)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设备同时交货。
2)投标方应提供相应技术资料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所投产品的核电厂供货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12月19日09时起至2020年12月25日17时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8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 ,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 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 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 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08时50分 ;开标时间:2021年1月5日08时50分 。
5.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