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书
心肺复苏机谈判邀请书(2020-JL13(04)-W-3-0041)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2020-JL13(04)-W-3-0041 本项目预算为: 380000.00 元(大写:叁拾捌万元整)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心肺复苏机 详见随同谈判邀请书一并发布的附件 台 1 合同生效,需求科室下达订单后30个日历日内 重庆市 国产物资 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价格。 3.本项目确定 1 家成交供应商。 4.报价方在成功获取谈判文件后,无需进行现场勘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方成立时间(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止)不少于 1年。 (三)报价方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五)报价方需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与医疗设备相关的)上无不良记录。且未在军队采购管理平台黑名单中。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参考“天眼查”、“企查查”等第三方平台查询报价方之间有无关联性。 (六)报价货物必须是报价方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等证明材料为准。如非生产厂家,原则上至少应为区域代理商(如中国代理、西南地区代理、重庆地区代理等),且代理授权时间不得少于1年,不接受仅针对我单位或特定项目的产品授权。报价货物还需具有国家药品监督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报价方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报价方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报价产品(非进口)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及报价方自身还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进口落地产品产品资质证明材料需追溯至国内总代。 (八)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的递交。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12月08日(08:00至12:00,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系指北京时间,下同)。 (二) (三)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报价方(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指定专人在报名地点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详见 1.“供应商报名情况登记表”及对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录1】。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附录2】。 3.潜在报价方代表身份证明 ①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附录3】; ②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4】,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被授权人近一年内(截止报价时间)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养老保险不足3个月的,需提供被授权人含试用期在内的近3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4.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录5】。 (四)谈判文件购买费为200元/份(售后不退,各报价方购买谈判文件前缴纳),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并出示缴费证明后发送电子谈判文件。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三)报价文件递交 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