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QT-4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星火路8号
一、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第14批)国电南自扬州园区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QT-4601 | 国电南自扬州园区物业服务项目 | 国电南自扬州园区物业服务项目 | 2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电南自扬州园区物业服务项目】
1.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物业管理服务;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该行业内应有较好的业绩,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技术和设施的实力。要求提供(2018年~2020年)的工业园区(或办公/写字楼、物流园、创业园)至少5份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4.投标人拟派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并在处罚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2-18 09:00到2020-12-2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2-18 09:00到2020-12-24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 ( 九、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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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