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电厂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内蒙古电网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及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建设的通知》(内电运[2019]68号)要求,为配合内蒙古调度控制中心完成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设,需各电厂增设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及相关配套改造,并完成整体调试工作。
规模:相关电厂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建设。
工期:技术协议签订后1个月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完成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电厂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设计、供货、设备搬运、安装、电缆敷设及接线、主机和网络调试、联系场站侧各监控系统厂家的配合调试工作、试验、检查、系统加电启动及验收工作,直至系统正常运行。包括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及网络安全监测后台管理系统供货,服务器、工作站(远动设备、PMU、保护在线监测装置、故障录波器等设备)、网络设备、安全防护设备接入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处理光端机等通信传输故障,保证网络安全监测设备与已有调度端主站的通信畅通,对数据网加密配置进行修改,通过省地两级调度数据接入网络上传至管理部门,确保所采用的设备和参数均满足可靠接入蒙西调控中心要求。
本项目为统一招标,分别与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和林发电公司签订合同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内蒙古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及调度生产管理网络安全接入保密协议》及电厂所在地方供电局签订的《地区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安全接入保密协议》。
2投标方所投设备须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的集中检测合格产品公告目录内,并提供所投设备产品软、硬件检测报告、原厂唯一授权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投标方为设备制造商,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所投设备产品软、硬件检测报告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产品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ISO9001、ISO14001、ISO45001三标体系证书。
4投标人近年(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5份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改造(或销售),或信息系统集成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21日9:00起至2020年12月28日17:00止。
获取方式: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