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项目名称)由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贵发改复【2020】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贵定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工程1标段建设任务是:云雾水厂:处理规模0.5万m3/d,高粱坝水厂:处理规模1.25万m3/d,配套相应取水工程及配水工程;新巴水厂:处理规模0.3万m3/d。
2.2建设 标段投资:约78万元。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审计服务期:合同签订至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止(施工工期:约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审计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条件详见公开发包文件。
5.公开发包文件的获取
5.1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获取公开发包文件;获取公开发包文件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2公开发包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于2020年12月 25日上午10:00 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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