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盘福院区采购空气压缩机设备及配套安装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ZSW20174HG4040)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GZSW20174HG4040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96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1、标的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盘福院区采购空气压缩机设备及配套安装服务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为空气压缩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同时压缩空气质量达到医疗卫生行业用气标准(提供技术文件证明);投标人为空气压缩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其适用其规定)并同时具有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6、本项目招标公告前三年内与采购人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有包括但不限于出现诚信、逾期供货、供货数量、质量存在问题等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采购;(需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招标公告前三年内与采购人存在诉讼或仲裁法律纠纷的供应商,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采购;(需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售价:310元 2021年1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标书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 60 元人民币)。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地
3.项目
电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