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汕头电厂2021至2022年度厂区消防保卫服务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汕头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汕头电厂2021至2022年度厂区消防保卫服务项目
2.2项目简介
为 汕头电厂提供全厂区域消防、保卫相关服务。
2.3招标范围:
(1)消防:在全厂区域开展日常防火工作,对电厂消防器材进行严格检查、巡视;负责全厂消防接报警处理和火灾扑救工作。(2)保卫:在全厂区域开展日常治安保卫工作,值守各门岗,严格核查进出电厂人员、车辆的证件、牌照进;安排人员进行三班制值勤,对全厂区域内进行巡视;(3)负责业务所辖厂区常规消防器材(包括所辖消防栓箱体、灭火器材箱)、消防楼水电、巡逻自行车维护以及其它零星现场日常维护。人员配置不得少于44人(人员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汕头电厂2021至2022年度厂区消防保卫服务项目。
2.4项目工期(服务期):21个月,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电厂的类似(消防或保卫或劳务或物业)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22日9时起至2020年12月27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