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 广东省 2020年机要信封及机要包装箱类物资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审批,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对中国邮政集团 广东省 2020年机要信封及机要包装箱类物资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招标预算见下表。
2.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
2.3项目类型:服务类
2.4项目编号: CGZX-ZB-2020-039/ZTGDYZ020275-01
2.5项目
2.6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标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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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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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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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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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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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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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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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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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748.62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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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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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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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包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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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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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78.41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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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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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个标包可以兼投兼中。以上采购预算为预估金额,按实际订单按实结算。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标包1、标包2)
3.2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适用于标包1、标包2)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印刷资质《印刷经营许可证》。(适用于标包1、标包2)
备注: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4生产监制证:
3.4.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邮政局颁发的《机要专用封装用品》(机要信封)生产监制证,且在有效期内。(适用于标包1)
3.4.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邮政局颁发的《机要专用封装用品》(机要包装箱)生产监制证,且在有效期内。(适用于标包2)
备注:根据国家邮政局2020年7月6日发布的《部分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监制手续有效期顺延公告》,对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监制手续到期的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暂延长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3.5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须提供机要信封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或以上(统计时段:2018年1月1日至今)。(适用于标包1)
备注:
1.业绩金额仅计算机要信封类产品,如签订的合同含有其他货物或服务,须剔除相应金额。
2.业绩案例证明文件可以是以下任意一种:
(1)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标的内容、时间、金额等。
(2)其他证明文件:其他足以支撑判断供货业绩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须提供机要包装箱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达到30万元或以上(统计时段:2018年1月1日至今)。(适用于标包2)
备注:
1.业绩金额仅计算机要包装箱类产品,如签订的合同含有其他货物或服务,须剔除相应金额。
2.业绩案例证明文件可以是以下任意一种:
(1)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标的内容、时间、金额等。
(2)其他证明文件:其他足以支撑判断供货业绩的证明文件。
3.6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时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适用于标包1、标包2)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适用于标包1、标包2)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适用于标包1、标包2)
3.9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适用于标包1、标包2)
备注:投标人须作出相应承诺。
3.10投标人未处于以下情况之一:(适用于标包1、标包2)
3.10.1.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10.2.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10.3.近三年在招标人的项目中出现投标承诺与中标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重大偏差等不良记录;
3.10.4.被中国邮政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
3.10.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备注:投标人须对以上五点作出相应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4本项目允许网络报名,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确认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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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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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 广东省 2020年机要信封及机要包装箱类物资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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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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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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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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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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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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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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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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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