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山西省电商物流业务 (招标人)就中国邮政集团 山西省电商物流业务 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委托 (招标代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SZT2020-SX-QT-FW-1233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按1个标包执行采购。
1.采购内容:车辆保养、小修、大修;重型厢式货车43辆,中型厢式货车9辆,轻型厢式货车8辆,中型面包1辆,7座商务车5辆,微型面包6辆,小型轿车1辆,共73辆;
2.服务期限:本服务从合同约定之日起为期1年,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可进行续签。
四、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企业须具备汽车整车维修二类维修企业资质及以上资质(含二类)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投标企业地理位置需在太原市晋阳街以南,平阳路以东,坞城南路以西(含坞城南路),小牛线以北范围内,且所在地的修理厂地及停车场地不得低于1500平米;
6.投标企业须具备1名质量总检验员、3名以上汽车修理初级技工、2名汽车修理中级技工、1名汽车修理高级技工;
7.投标企业需保证维修车辆出入道路畅通,硬件及软件设施设备齐全;
8.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9.投标企业需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及企业及法人征信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发售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14:3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1月14日14:30时整(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3.本次招标根据评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排名第一、二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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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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