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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钢管桩运输船租赁(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0-12-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公告标题](招标编号:CHDTDZ097/16-QT-25)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玉环近海海域一、招标条件华电重工股份 相关项目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97/16-QT-25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玉环近海海域

一、招标条件

华电重工股份 相关项目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钢管桩运输船租赁(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电玉环 1 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近海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 10km,水深 7~10m,海底地形较平坦。规划工程场区呈多边形布置,东西长约10.4km,南北宽约 9.6km,规划海域面积 47.3km2。本工程装机容量 300MW,场内共布置 43 台单机容量 7.0MW 风电机组。其中北区22台机组,南区21台机组。本工程风电机组的电能通过66kV海底电缆接入220kV陆上升压站,将66kV电压升压至220kV后,就近接入电网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97/16-QT-2501

钢管桩运输船租赁

租赁1艘自航式运输船运输风机基础钢管桩及其附属结构等,租期暂定5个月。要求船舶载货量不小于5000吨,主甲板装载长度不小于90m、宽度不小于15m,且不能大于27m,需具备四锚定位功能。

500

 

说明: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一次公告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钢管桩运输船租赁】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拟投入的钢管桩运输船“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如未登记在投标人名下,则需提供投标人与“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签订的船舶租赁意向协议或授权书;

3.近三年至少有1个5000吨(或以上)甲板运输船租赁或运输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及业主/用户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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