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占地面积约250公顷,设有安全生产、技术、预算及绩效考核3个常设委员会、10个职能部门和9个生产及辅助中心,共有员工约1500人。公司运行和管理世界首套、国家级煤制烯烃示范工厂。工厂由联合化工装置、联合石化装置、热电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6大系统共46套装置(单元)组成。主要生产装置包括:4×60000标米3/时制氧空分装置、(5+2)×1500吨/日投煤量煤气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2×50兆瓦自备热电站。总投资146亿元(不包括空分装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LED屏幕建设和原有LCD大屏拆除以及局部装修的工作内容。包括LED显示屏、大屏支架、大屏拼接器、解码板卡、客户端电脑、相关软件等,施工包括原有大屏拆除、清洁、新建大屏的安装调试、恢复性装修等。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可为LED屏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LED拼接屏系统的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函;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提供至少一项在国内显示大屏的实施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至少两项调度指挥中心或大屏幕相关的运维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
a、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工程范围等信息;
b、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竣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6】设备要求:为了保证大屏控制软件成熟稳定可靠,投标人需提供显示屏生产厂家CMMI成熟度5级证书证明。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2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28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