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框架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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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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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海上风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框架采购 |
海上风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现场专业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资料员、司机、后勤人员等每个项目暂定共11名,每个项目预计工作365天) |
200 |
说明:
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一次公告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2022年度海上风电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框架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投标截止日期)不少于3项类似业绩(风电、海上风电、海洋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现场劳务用工),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主要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应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无经审计财务报告,则需提供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的加盖企业公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2-21 15:30到2020-12-29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2-21 15:30到2020-12-29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