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煤8一盘区变电所设备、盘区排水配电设备及盘区泵房自动化控制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 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
2.2 规 模: 8.00Mt/a
2.3 项目概况: 新庄煤矿煤8一盘区变电所采用三回路供电,三回电缆引自副井工业场地110kV主变电所10kV侧两段母线段。煤8一盘区变电所担负煤8一盘区的1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2个顺槽综掘工作面、1个大巷综掘工作面设备用电,同时为盘区泵房变电所及煤5一盘区变电所提供电源;盘区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在井下盘区泵房变电所设PLC集中控制站、监控系统、就地控制系统等,以采集各种信号、控制各台水泵及相应的闸阀,监控预警各设备工作运行状态。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范围主要包括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矿用隔爆永磁真空组合馈电开关、矿用低压漏电保护装置等配电设备及电动闸阀、雷达传感器、数据采集模块等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具体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A1.供货范围”及技术部分详细要求。
2.6交货地点:新庄煤矿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全部到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煤8一盘区变电所设备、盘区排水配电设备及盘区泵房自动化控制系统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主井井底清理撒煤系统输送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主要设备(变电所配电及泵房配电为主)生产厂商,且提供主要产品(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矿用安全标志认证证书;
3.2.2 业绩要求: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矿用隔爆型高、低压配电设备供货业绩至少3项(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能反映产品类别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 12月 23 日9:00起至 2020 年 12 月2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