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红谷滩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2、项目地点:红谷滩区;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前湖生态修复与水质改善工程,面积约53万平方米。(2)红角洲景观渠水环境治理工程:1)内源治理工程;2)水系活化工程;3)渠系水生态修复。(3)排水管网改造工程。(4)其他工程:对红谷滩部分区域进行景观绿化和渠道岸坡整治。
4、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4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5、招标范围:
勘察、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涉及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及施工、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6、工期要求:总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7、质量要求: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勘察标准、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10、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
(1)设计资质:具备①或②资质:
①《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①或②资质: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资质、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投标截止之日前60个月(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业绩或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的EPC业绩;
(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质;
(3)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勘察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质;
(4)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
① 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②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专业:水利类)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③ 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投标人须是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勘察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应为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5、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
(1)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3家。
(2)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及责任,并明确牵头人资格的成员方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6、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达开标现场,并现场签到,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文件。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必须出席开标现场。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至2020年12月30日,请各投标人报名并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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