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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液碱(2021年1月20日~2021年4月19日)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0-12-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杭州萧山污水处理 液碱(2021年1月20日~2021年4月19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杭州萧山污水处理 液碱(2021年1月20日~2021年4月19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招标编号:0625-20106779

2、项目

3、招标内容概况:本次招标液碱用于杭州萧山污水处理 临江水处理厂及杭州蓝成环保能源 生产运行,月供约4000吨(临江水处理厂约3900吨,杭州蓝成环保能源 约100吨),实际需求量会根据将来工艺变更、水量、水质变化或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变化产生的投加量变化而增加或减少。采用公开招标,供货期为2021年1月20日~2021年4月19日。产品需符合GB209—2006(工业级液碱标准),32%液体NaOH,规格为IL-IT-II,合格品标准;关于液碱浓度,本次招标液碱质量分数为32%。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一级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一家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且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1)生产厂家直接参加投标的,则生产厂家应具有液碱生产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汇率计),提供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代理商应具有液碱经营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汇率计),同时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须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汇率计),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营业执照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可以生产≥32%液体NaOH(液碱)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或具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公司给予配套(提供资质证书和相关合同证明)。

3、投标生产厂家年液碱生产能力应不小于8万吨(须提供年液碱生产能力不小于8万吨的项目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咨询电话18811547188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从2020年12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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