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环境日常监测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服务
2.2 项目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瓦塘镇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
2.3项目概况:
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瓦塘镇,主要建设项目为180万吨/年氧化铝生产系统及配套建设了相关辅助工程。
2.4招标范围:
(一)监测范围
1、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检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和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要
求,开展废气、废水、厂界噪声、周边环境质量等方面的监测工作。
2、企业现场 CEMS 设备出现故障时要按照在线监控设施故障监测的频次和数据报送要求进行监测并出具相应的监测数据。
3、开展环保部门现场监测期间发现异常情况后的补充应急监测工作。
4、若发现自行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监测单位要在污染物监测频次内立即组织
补测,确保数据有效性。
5、监测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提交三份监测报告,便于录入污染源监测信息。
6、按照国家土壤防治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土壤进行合规监测并出具符合环保要求报告。
7、监测单位人员的交通和食宿等一切费用都自行安排。
(二)监测项目及工作量
见附件(2021年监测方案)及在合同中约定的项目
2.6招标范围: 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的有技术能力监测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2 具备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规定的铝工业污染物。吕梁市关于转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2016年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吕环办发[2016]14 号)中要求资质并且被列入已备案的比对监测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单,满足该项目所要求指标范围内的监测能力;具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GB 36600-2018表1中45项监测能力。
3.3 近三年来(2018年1月至今)有类似业绩;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12-22 17:00至 2020-12-28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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