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南宁策禾工程信息咨询 《质疑函》的回复
南宁策禾工程信息咨询 :
法定代表
一、针对贵公司在《质疑函》中提到的项目建设范围无法达到自治区档案室定级中“九防”的要求,是否存在设备或者配套软件遗漏的问题。招标人答复档案室建设将采取分批建设的模式逐步完善,因此此次招标不存在设备或者配套软件遗漏。 二、针对贵公司在《质疑函》中提到的“档案室所属设施配置清单”中的技术参数问题,招标人进行了调整完善,详见项目更改公告(一)。 三、针对贵公司在《质疑函》中提到的“在项目采购需求中商务部分知识产权要求”中的问题,招标人进行了调整完善,详见项目更改公告(一)。 四、针对贵公司在《质疑函》中意见八:在“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章节的“产品资信分”中提到“(2)投标人所投计算机产品获得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证明”。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日,公安部令第32号)第一章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安全专用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实行销售许可证制度。”,此证书针对的是安全专用产品(杀毒软件、防火墙、安全防御等),而此次采购的是计算机设备,评分项与采购货物有所偏差,此得分项的设置有限制潜在投标单位之嫌,建议对内容进行调整或删除。 答复意见:计算机设备用在档案室,为了保证档案管理系统的安全性,计算机须配置有杀毒软件,故产品资信分中投标人所投计算机产品获得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作为加分项对于该项目的建设是很有必要的。 以上是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质疑问题的答复,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特此回复!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