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浙江平湖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杭州湾嘉兴市海域,本期风电场装机容量按300MW 设计,场址主要利用规划场址东部区域,该区域南北长约10.4km,东西宽约5.2km,总面积约47.5km2。
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计量站。本风电场以 220 kV电压等级接入嘉兴共建变。风电场新建220 kV海上升压站1 座,通过新建2 回220 kV海缆接至陆上(平湖华能)计量站;新建1 回220 kV架空线从陆上计量站接至共建变;同时陆上计量站作为项目运维基地。
海上升压站采用无人值班方式运行,在陆上计量站对 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进行实时远程监控。
220kV海上升压站至陆上计量站长度约26km,建设有两根从海上升压站到陆上计量站的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二根220kV海底光电复合缆中各复合3*36芯单模光缆,登陆后经转接光缆接入陆上计量站通信继保室。海上升压站内所有系统信息均采用光纤通道作为主用通道进行传输,光纤通道多重备用。
本项目主要针对 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接入电网测试与验证,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招标范围:本工程入网建模及测试包括风电机组BPA模型参数测试、动态无功补偿装置BPA模型参数测试、风电场整站等值建模及参数计算、风电场低电压穿越能力仿真验证、风电场运行特性性能测试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规模:3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特级”,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12月24日9:00起至2020 年12月29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