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改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改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2项目简介:为加强生产、技改工程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及全过程工程预、结算管理,降低生产工程造价,设立本项目。
2.3招标范围: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生产、技改项目预算造价咨询(含代管海门电厂业务),工程量计算审核、按国家及地方或行业预算定额、规费及有关计算规定,参照市场调查实际,审核项目估算,是否与施工项目内容相符,审核套用标准是否有重复套用情况等。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及全过程工程结算,协助审核设计概算,根据需要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和管理概预算,协助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招投标工作,对投标报价异常进行价格分析、配合审计工作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竣工决算编制服务,提供咨询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降低生产工程造价;对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改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4项目工期(服务期):3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无故延期将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每年末对承包商进行安全、质量评审,评审不合格项目单位可提前解除合同。若供应商中标后未在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或经项目单位评审未能履行合同的义务,项目单位有权委托其他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费用从中标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对项目单位造成的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2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火电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23日9:00起至2020年12月29日17:00止。
项目 联系人:刘静 13681557910
微信:花开花落13681557910
传真:010-51957412
邮箱:20708979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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