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十批 (海南吨袋采购)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海南公司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仲音南路 |
海口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分一期、二期、三期(在建),一期二期设计日处理垃圾量共计 2400 吨 |
已投产项目 |
文昌 |
文昌市文城镇青ft岭西侧 |
1 台 12MW 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1 台 650T/D 的炉排炉、1 台 65 吨余热锅炉及附属设备、1 台烟气净化系统及附属系统。 |
计划投产时间 2020 年 12 月 |
琼海 |
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泮水乡琼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南侧扩建场地内 |
本项目规划扩建规模为 2 条日处理能力为 650t 级的生活垃圾焚烧线, 配套建设 1×25MW 等级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
暂定 2020 年 2 月开工, 2021 年 4 月完工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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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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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袋约 43500 条/年,报价有效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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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吨袋采购 |
海口项目约为 33000 条/年;文昌项目约为 4500 条/年; |
合同期 3 年,按需求供货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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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项目约 13000 条/年(第一年采购 6000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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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 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 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吨袋生产厂家。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两个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螯合吨袋的供货业绩,同一单位年供应量不少于3000 条(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合同中应需体现供货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30 日全天网站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