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漫湾电厂2021-2023年非生产建筑物及设施检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招标人为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漫湾水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漫湾电厂2021-2023年非生产建筑物及设施检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漫湾电厂2021-2023年非生产建筑物及设施检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漫湾镇漫湾电厂。
2.3招标范围:
(1)全年需要定期开展的维护工作:非生产区域建(构)筑物日常巡检及排水管(地漏)清理;
(2)日常消缺维护:对值班区、金工车间、保安营地等区域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异常和隐患进行处理。
2.4工期:计划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电厂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标准及技术要求。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需提供近三年独立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及投标人认为提供可以满足项目业绩要求的其它资料、附表等。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须具有3年以上的类似工程经验,近五年以来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并注册在投标人企业,需提供人员的社保缴存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或声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止投标之日,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设备、设施和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须提供设备及人员组织机构清单;
5.投标人须为未被国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
6.投标人须为未被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澜沧江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从2020年12月24日09:00起至2020年12月30日17:00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