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缉私局机关办公大楼中央空调更换项目(第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SZZZ2020-QA0008
2.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1,547,591.52 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547,591.52 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缉私局机关办公大楼中央空调更换项目(第二次招标) 2 套 具体详见附件内容 无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5日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 2.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 ( /) (2)深圳海关门户网( ); (2)深圳市中正招标网( )。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