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白杨河发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白杨河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白杨河发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白杨河发电厂。
2.2 规模:2*300MW和2*145MW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石灰石粉50000吨(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淄博市博山区泉水路1号白杨河电厂院内。
2.7 交货期:分批供货,根据招标人需求,接到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不少于1项的单机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石灰石粉供货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及业主姓名、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中供货清单等关键内容)。
3.2.2资质等级要求:无。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24日9:00起至2020年12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