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煤矿无轨胶轮车运输监控系统采购(含安装)招标公告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2项目单位: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
2.1.3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镇新庄煤矿
2.1.4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新庄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监控系统(含安装)为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旨在建设全矿井无轨胶轮车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无轨胶轮车监控硬件设备、软件平台、胶轮车车载调度台、基站安装等。矿井预计2021年3月进入矿建三期工程,本项目为全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监控系统(含安装)建设项目,需根据矿井建设进度推进,因此具有实施周期长、按需供货、井下(地面)安装条件不佳等特点(前期安装的基站后期需挪移至辅助运输巷等),鉴于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施工特点及各类风险因素。
2.2 招标范围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监控系统1套,包括地面调度控制设备、井下现场监测执行设备、系统运行软件、通信线缆、安装辅材等(含安装调试)。即在井下副立井的入井口、井底车场、中央辅助运输大巷、胶带运输大巷等辅助运输顺槽的各交岔点、弯道等处设置信号点,配置信号机、LED显示屏、车辆传感接收装置,在无轨胶轮车上配置车辆标识卡,并在巷道适当位置设置必要的测控、传输设备(包括测控基站、环网交换机等)、电源设备及传输线缆等。 以上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装现场协调等工作均全部包含,投标单位自行详细踏勘现场,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关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无轨胶轮车运输监控系统采购(含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无轨胶轮车运输监控系统采购(含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辅助运输监测监控系统供货业绩2项(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能反映投入设备类别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 年 12月 26 日9:00起至 2020 年 12 月31日17:00止。
获取方式: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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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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