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4月硫酸分厂生产用液氨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1年1-4月硫酸分厂生产用液氨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为满足生产需要,招标人计划采购液体无水氨800吨,液体无水氨要求需符合GB/T536-2017的合格品及以上标准。
2.4项目
(2)投标报价含13%增值税(一票制)。
2.6交货期:2021年1月-4月分批供货。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生产计划,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3天内整车交货。
2.7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对应资质。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对应招标项目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对应招标项目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近三年 本次招标内容类似的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 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12个月以内未发生2次及以上安全工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自身具备运输能力的,需提供对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若投标人自身不具备运输能力的,需委托具有对应招标项目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的单位执行货物运输任务,并提供与委托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投标时委托运输合同尚未签订的,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且在供需双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前提供对应委托运输合同。
3)投标人应安排货物押运并须具备相关操作资格证,未提供押运资格证的需对应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以来的产品检测报告,用以证明投标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2月25日9:00至 2021年1月4日17:00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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